一、親子鑒定的資料準備
1、人員的準備
成年被鑒定人均應自愿同意鑒定,14歲以上的青少年應適當征求其對鑒定的意見;被鑒定人應由母-子-可疑父親或父母-子組成,只要求父子或母子二人鑒定者一般要求說明鑒定理由;被鑒定人應了解自己或近親屬有無遺傳病史,為鑒定提供參考(有遺傳病史的易于基因變異);被鑒定人年齡在半歲以上。
2、資料的準備
①司法鑒定:需當面采樣,所有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可靠。
②需要準備相應的證件有:身份證,戶口簿,護照,軍官證或者孩子的出生證等,以及相關的復印件。
③需要準備1寸證件照片各3張。
④常規檢測樣本,具體包括:血痕、口腔拭子、帶毛囊頭發。
二、親子鑒定的手段
1、血型檢驗,即血液中各種成分的遺傳多態性標記檢驗。此種檢驗方法操作和判讀結果依靠人工,操作相對復雜。
2、DNA多態性檢驗:是目前國際公認的有效的用于親子鑒定和個體識別的方法。而且采用的檢材可以是血液、血痕、唾液、毛發、骨骼等幾乎人體任何組織或器官。
三、親子鑒定的做法
傳統的親子鑒定需要進行血型測試:小孩至少要6個月大,還要大量的血液樣本,過程煩瑣、取樣痛苦且錯誤率高。DNA親子鑒定測試與之有很大的不同。DNA親子鑒定可以在任何組織,例如口腔上皮細胞取樣。甚至在小孩未出世前、沒有母親參與的情況下進行,并且是目前親子測試中準確的一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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